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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学生滋事 各判徒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02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富心振徐平)上海某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4名在读大学生,盲目跟从社会无业青年,持刀追砍他人致轻伤,日前均被南汇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无业青年刘某因与瞿某为琐事而多次发生冲突并互殴,遂起意要对瞿某实施报复。2004年11月25日下午,刘某纠集在读大学生宿某等4人,由刘某将购买的5把砍刀,分发给他们
,随后指使他们持刀去追砍在某餐厅吃饭的瞿某等人。宿某等4名大学生在追砍过程中,将与瞿某同行的缪某砍成轻伤。事发后,4名大学生通过各自的家属,向被害人作出了4万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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