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再招400协勤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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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1:04 辽沈晚报 | |||||||||
下周一,沈阳市面向九城区再招400名交通协勤人员。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告诉记者,此次公益性岗位系区级开发岗位,录用交通协勤人员的主要职责为纠正行人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不遵守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录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为400元,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老人的失业人员;城市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需安置人员。另外,应聘人员应具有城镇户口,高中以上学历。 8月22日至24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到户口所在街道报名,并填写登记表。经资格审查、考试、岗前培训后,此批400名公益岗位人员将于9月中旬上岗。 本报记者胡海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