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底未洗净 啤酒现“霉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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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6:02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刘澎清记者张璐璐)消费者购买两瓶啤酒,竟发现其中一瓶有异物。经仔细观察发现,异物是原来的“酒底”发霉物,在此瓶未被清洗干净的情况下又灌装了啤酒。昨日,消费者向中山工商分局昆明工商所申诉啤酒厂家,由于双方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此起纠纷进入终止调解程序。 消费者富女士在青云街一家食杂店购买了两瓶某品牌啤酒。当天喝了一瓶在喝第二
工商所调解人员找来啤酒厂家询问,厂家相关工作人员看完啤酒后承认霉斑是原来瓶中遗留的啤酒形成的,但认为这种情况极少出现,因为回收酒瓶先经人工刷洗,后送到专门的清洗车间封闭清洗。啤酒中出现霉斑可能由个别工人在刷洗酒瓶时粗心大意所致。 对于富女士提出索赔要求,厂家当即答应“以一赔十”,向富女士赔偿20瓶。 富女士要求厂家赔偿啤酒48瓶或予以2000元的赔偿,均遭到厂家拒绝。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工商所对此起纠纷终止调解。 消费者富女士表示可能将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