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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护“犊子”随儿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6:07 半岛晨报

  晨报讯 (于文明记者李光)儿子犯下强奸案,“爱子心切”的父母竟通过找人说情、私下给被害人钱物等方式,让被害人在法庭上做出伪证,不仅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同时其行为也涉嫌犯罪。

  去年,家住瓦房店市内的小平(化名)与朋友张明(化名)、李强(化名)一起出去玩时,被此2人强奸。案发后,小平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后迅速侦破此案,并将两名
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今年年初,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被害人小平向审判长递交了一份亲笔书写的文字证明,声明其实在案发当日根本没有所谓的强奸事实发生。这一举动不仅让法官和公诉人员始料未及,就连旁听者也为之震惊。因为此前,小平曾在公安机关出过两次证实材料,均称曾在案发当天遭两被告人强暴。大连市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通过小平的反常举动,感到事情背后必有蹊跷。检察官当场提出延期审理的要求。

  原来,此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最初到案时,所做供述与小平的控诉基本一致。但是,张明的父亲和李强的母亲爱子心切,缴尽脑汁想办法为儿子脱罪。他们挖空心思,不断找人说情,还在背地里给小平买手机等物品,并给小平家送去了5000元钱,让小平推翻先前对两家儿子的控诉。

  弄清事情真相后,检察官经过研究认为,本案背后这一父一母均已涉嫌犯罪,并决定按照案件管辖的规定及时地发出对此2人提起刑事责任追究的建议,瓦房店市警方于3月17日将张明的父亲和李强的母亲抓捕归案,2人分别交代了所做所为,并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对这2人依法批准逮捕。近日,瓦房店市检察院将依法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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