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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初步实现从乱采滥挖到可控开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20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8月20日电(郭嘉轩、周长征)自《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水行政主管部门与长江中下游四省政府通力合作,终于使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的河道采砂管理,顺利实现从乱采滥挖,到全面禁采、逐步解禁、可控开采的转变。水利部副部长矫勇日前在此间表示,必须继续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推进可采区解禁工作,早日实现长江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的管理目标,确保长江安澜。

  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吴志广介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分为三个阶段:2001--2004年4月为全面禁采阶段;2004年至今为采区逐步解禁,采禁结合、以禁为主阶段;第三阶段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有序管理,这也是长江采砂管理的目标。

  自2001年2月8日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禁采,2002年1月1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没有发生一起因违法采砂而严重危害长江防洪和河道堤防安全的事件、因违法采砂而造成的重大海损事故、因违法采砂引发的严重水上治安恶性案件。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已取得显著成效。

  矫勇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尽管已初步实现了从乱采滥挖到全面禁采,再到逐步有序解禁,并处于可控状态的可喜转变,但长江采砂管理形势仍然严峻,任重道远,必须充分认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危险性以及长期性。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正处在关键的第二阶段,还存在一些难题需要研究:一是三峡蓄水后清水下泄,改变了以往的泥沙冲淤平衡,将对长江河势变化造成影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新形势;二是长江河道采砂规划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三是对小型采砂船、沿江砂场等方面的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或缺乏可操作性;四是目前采砂许可还没有理想的有效方式,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建立起程序化、规范化的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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