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获利17万 换来徒刑9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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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0:18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李国峰 王宝顺记者孙胜慧)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偷盗摩托车、轿车10台,总价值16.8万元。记者昨日获悉,17岁的毛某被大连金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毛某,山东人,几年前随父来连谋生。毛某渐染恶习,可其并不富裕的家庭不能满足他的花销,于是动了盗窃之念。去年12月20日14时,毛某伙同王某钻进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
一次次的得手让毛某更加恶欲膨胀,贼胆也愈来愈大。今年1月1日9时许,毛某窜至甘井子区后革四队李某家门口,将刘某的一台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盗走,从次日至3月13日,毛某又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在金州区中长街道、燕乐大市场、大卖场等地偷盗了一台吉利牌、一台红旗牌和两台桑塔纳牌轿车。 3月15日,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将毛某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