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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子离婚被情敌刺伤 公安副局长特批擒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1:16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黄维)

离婚当天,高某被“妻子”的男友打成重伤,近日,逃跑一年的嫌犯潜回家中。在高某的强烈要求下,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作出指示:朝阳派出所越区到郭家店镇抓人。

  2004年7月,在外地打工的梨树县太平镇宋家一社村民高某,突然接到妻子孙某电话称要离婚。高某赶回家中,发现孙某已离开,家中6800元现金、金银首饰和被褥所剩无几。
高某打听到,妻子在自己外出打工期间,与郭家店镇的范某“走”到了一起。在给他打电话的当天,妻子就搬到范某家住下。

  高某找到妻子欲带其回家,孙某说什么也不肯离开。高某为表白自己,把左手小拇指切下一截立誓,仍没能挽回孙某的心。2004年7月23日,根据孙某请求,法院判二人离婚。

  离婚当天,高某与范某在郭家店镇相遇并发生争执,范某用水果刀向高某腹部连刺9刀,致使高某肠体外露,2条肋骨折断。后范某畏罪潜逃。经法医鉴定,高某的伤系重伤害,范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2005年8月初,梨树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举报,称范某已潜回家中。派出所所长张伟决定按照程序,先通知郭家店分局,再由该所民警对其实施抓捕。为了不抓错人,派出所决定带高某一起实施抓捕。但高某强烈建议派出所不要通知郭家店分局。张伟所长向梨树县公安局领导请示,县局副局长宫健迅速作出指示,特批朝阳派出所民警越区抓人,并表示:“有事我负责。”8月7日晚,朝阳派出所民警在范某家中将其抓获。

  据范某交代,他和孙某是同学,2004年6月,两人在郭家店镇某大药房相遇。交谈中,范某得知孙某的丈夫经常打她,她过得很痛苦,而范某的妻子因癌症刚去世不久。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经常在短信中交流,之后发生了关系。被抓当天,他刚刚潜逃回家。

  目前,范某已被警方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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