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菜刀抢劫“的哥” 20元钱换来四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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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1:04 金豹网 | |||||||||
本报讯 李飞、记者鲁阳报道:8月19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白某以威胁手段抢劫 出租车司机20元钱,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锦州无业青年白某平日里无所事事,总琢磨着来钱的道儿,慢慢地瞄上了出租车司机。2005年5月19日凌晨1 时许,在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市场附近,白某携带一把菜刀,进入停
法庭审理中白某提出“是向被害人借钱,没有抢劫”的辩解观点,但卷宗材料所载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 供述相印证,故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