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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5万元存款失踪 作案者竟是内部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2:3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8月22日消息(记者桂园王海声)在青岛三名市民近25万元存款意外失踪之后,侦查机关发现竟是银行一名临时工“内鬼”轻而易举独力所为,日前,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名叫做赵鹏的“内鬼”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4年3月18日,青岛市民赵某匆匆来到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南支行,称在该行开户的其丈夫张某的工资卡中有7万5千元巨额存款不知去向,怀疑是被人盗取。银行工作人
员经过核查,发现除这个工资卡被盗之外,还有另外一名市民杨某的工资卡也被盗取7万元,全部是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陆续提取的现金。

  在确认开户人确未提过款后,银行将上述被盗款项全部返还,并报警开始调查这起蹊跷的存款失踪案件。由于在2002年至2003年4月间,农业银行储蓄所柜员可以自行对银行借记行进行写磁操作,无须他人授权,因而该案被认为系“内鬼”或内外勾结所为。

  经过数月来逐人比对监控录像和照片,终于将作案人锁定在农业银行城阳区支行河南储蓄所的一名储蓄员赵鹏身上。2004年12月2日青岛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赵鹏很快就供认了盗取上述两起银行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了实施的另外一起尚未并案处理的存款被盗案件。在此案中,市民刘某于2003年春节期间在位于青岛东李村的农行储蓄所办理了一张自设密码的金穗借记卡,并存入10万元,但在当年10月份准备提款时,发现输入密码不正确,查询后得知10万元已不翼而飞。虽然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但是由于这两起案件案发地相距较远,银行方面还没有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1971年出生的赵鹏大学毕业后,于1997年5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城阳区支行,成为一名短期合同工,2000年7月1日与银行签订了短期合同工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至2003年6月30日止。2002年,银行储蓄所柜员被赋予了银行卡写磁权利后,头脑灵活的赵鹏就一直蠢蠢欲动。他知道这是一个潜在的发财机会,而作为一个合同制临时工想要在相对死板的工作中有所作为是非常困难的,倒不如趁机大捞一笔。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期间,赵鹏利用在中国农业银行城阳支行河南储蓄所任储蓄柜员的便利,通过网络从离自己较远的两个支行里擅自调取出市民张某、杨某、刘某等人的银行借记卡帐户资料,非法复制了这几张借记卡。

  有了复制卡,但赵鹏始终不敢动用,直到几个月后的同年8月15日,他才持一张借记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了款。在平安无事地相隔一段时间后,赵鹏开始大起胆来,在青岛市内数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共提取了24.5万元现金,肆意挥霍一空。案发后,赵鹏将全部赃款予以退赔。

  市南区检察院以犯贪污罪对被告人赵鹏提起公诉。在法院庭审期间,赵鹏辩称,自己是短期合同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而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出庭公诉的检察员王青指出,赵鹏是国有企业正式聘用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主体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检察院的指控,认为赵鹏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不掌握的贪污10万元的犯罪事实,故依法做出有期徒刑十年的从轻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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