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学费13岁少年进京开“摩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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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3: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陈海龙)丰台城管执法人员日前在六里桥南里检查时,发现公交站旁边有“摩的”司机在揽客,城管执法人员走到近前发现坐在“摩的”驾驶室内的竟是个小孩,看上去也就十几岁。城管执法人员把他从“摩的”上抱下来,并暂扣了该车。 经询问,该少年姓黄,河南人,今年13岁,是利用暑假时间来北京务工的,希望能够赚些钱凑足学费。父母离异后,跟父亲生活。“摩的”是其父亲的朋友赵某买来给黄某开的。
城管执法人员对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赵某表示回去后马上把“摩的”卖掉,送黄某回家读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城管执法人员最终将“摩的”还给了赵某,并对黄某免于行政处罚。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