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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埋单”不理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5: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手指被咬掉一截,要求赔4600多元,只得到不足500元的赔偿。咽喉受伤鼻子流血,还不能上班,要求赔1000多元,也不过得到400多元的赔偿。王先生和李先生因为小事和人动手受伤,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秦淮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毫不留情地指出了他们自己在纠纷中的不理智行为,他们的诉讼请求,也理所当然地被打了狠折,没有得到法院充分支持。

  去年5月的一天,王先生夫妇驾车到平江府路某加油站加油,从该加油站出口处进站,当时的哥张某也驾车在该站内加油,两车头对头停靠在加油机旁。张某见状,指责他们不该从反道进站,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张某对王先生的妻子说,“你为什么像‘鸡婆’一样满嘴脏话”,王先生闻言大怒,冲下车将张某打倒在地后,愤怒的张某狠命咬住了王先生的右手大拇指,将其大拇指咬断了一截,王先生惨叫一声缩回了手,张某随后将王先生的车牌摘下并报了警。王先生要求张某赔偿自己4600多元,张某不愿赔偿,双方遂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应当从加油站入口进入,却从出口进入,在自己妻子与他人发生矛盾时,不够冷静,先动手打人,负有一定责任,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而张某对对方行为不满,应好好交流,不应骂人,对纠纷也有一定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张某只需赔偿王先生医药费和误工费的一半约500元,另一半由王先生自行承担。今年5月某日上午,李先生到一家修理店修自行车,店主当时很忙,且没有李先生电动车的配件,就拒绝帮他修理。但李先生坚持要店主修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李先生声称,当时店主用左手狠卡他的喉咙,把他往外推。回家后,他的鼻子总是出血,说话时咽喉疼痛,且恶心、头晕、咳嗽,于是就到医院进行治疗,花了500多元医药费,他要求店主赔偿他各项损失1000元。店主则称,是李先生先拖他,他才动手推了李先生一下,自己的动作幅度不可能造成李先生所说的损害。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有不理智言行,但店主致李先生受伤,应赔偿医疗费456元。至于李先生说店主辱骂他,要求精神赔偿500元,法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没有支持。(秦妍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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