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5名歹徒冒充扫黄警察抢劫强奸坐台女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6: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5名劫匪被汕尾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本报汕尾讯 记者 王漫琪 通讯员 申寒文 报道:5名劫匪结伙使用麻醉药或冒充军警并使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并在抢劫女性被害人财物过程中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近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顾某等5名劫匪分别作出有期徒刑至死缓的一审判决。

  从2003年开始,顾某纠集甘某辉、杜某宾、武某、刘某军等人,商定以旅游包车为名骗请驾车司机至旅游区,再在饮料中放进“三唑仑”药片,麻倒司机后劫取其财物。至2004年6月,顾某一伙分分合合,以同样的手段在清远、惠州博罗等地接连抢了3台面包车。

  2004年6月,顾某一伙抢劫面包车连连得手后,先后窜到广州增城区、博罗县、惠东县、海丰县、陆丰市、梅州市、龙川县、河源市等八地,每到一处均在夜间选择当地一娱乐场所,将陪同其唱歌、跳舞的坐台小姐以邀请宵夜才给小费为借口骗上车。接着驾车到偏僻路段,便对坐台小姐扣上手铐,出示假警察证冒充“扫黄警察”,搜身劫走39名坐台小姐随身财物。其中,顾某5人在实施抢劫后,还强行对多名坐台小姐实施了奸淫。汕尾法院近日对顾某5人犯罪团伙的抢劫、强奸、盗窃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顾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甘某辉等其他4犯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