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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头被用于推销 三军仪仗队起诉深圳工艺品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9: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2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为推销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对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次进行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分别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48万元,将其所有的宣传光盘、画册、挂画销毁,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前法院已依法将传票寄至被告公司处,但不知什么原因被告今天却未能出庭应诉,法院最终决定缺席审理。而由于部队今天有外事任务,所以三军仪仗队的人都没有来,而是由律师代理出庭。

  三军仪仗队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气愤地表示,被告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军队的形象,是对国威、军威的嘲弄!“更为恶劣的是,被告为宣传其产品,竟然将三军仪仗队副大队长李本涛手中的三军仪仗队的特用指挥刀用电脑置换成了将军佩剑,还将李本涛本人的脸弄得特别暗,故意突出‘将军佩剑’四个字!”

  该律师还一一列举了被告公司的侵权行为:他们为推销其所生产的“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等工艺品,先是在宣传画册和宣传光碟中多次使用“三军仪仗队”的名称,并声称“红色八一步枪”是仿制的我国第一支半自动步枪,而三军仪仗队现在沿用其作为礼宾用枪。之后又在媒体广告、宣传画册、光碟、产品挂画上都加入了代表海、陆、空三个方队分队长一起行礼的图片。他们还乱用军徽,并让人们以为其产品是军队内部制造的。该律师说,由于对方的东西在外面已流传很广,后来传到了战士的手上,去年8月三军仪仗队才发现此事。之后他们曾经就此事与被告进行多次交涉,但被告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

  当庭,该律师作为证据出示了公证处对他们从被告营业处购买的宣传画册进行公证的密封袋,法庭当庭启封。同时她还解释说,购买时对方表示不能开发票,只是给了张没有公司章的收据,但是收据上却盖有某军需所的公章。后经查证,该军需所已改制并更名为某装配研究所,其原所公章已于2003年7月废止,而被告所持公章系伪造的。该军需所出示证言表明,他们与被告曾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监制制造佩剑,但2002年3月合同就已到期。

  被告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已长达4年,范围从新疆到深圳遍布全国,枪和剑各生产了8181件,而按照最近的每件3800元计算,销售额在6000万元。(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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