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谁最容易借到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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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日前,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之妻王学英,被送上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王学英收受通州宋庄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桂军贿赂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学英说自己当时只当是“朋友间好借好还”,“我知道是受贿就不要了”。(7月23日《新京报》) 王学英一案颇为引人注目,因为她是著名的京城巨贪毕玉玺之妻。毕玉玺的妻子并非
王学英的说法与行贿人以及自己丈夫的说法大相径庭,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当然最终只能由法律判定。让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王学英“借钱”就那么容易?其实,不单是京城巨贪毕玉玺之妻王学英,许多官和他们的“贤内助”都是“借钱”的高手。 如原常德市政协主席彭晋镛在担任纪委书记期间,先后向他人“借”了几十万元钱。不过,被借者钱“借”出去后,就如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直到彭晋镛案发,还有几十万元的债务没有归还。他的妻子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也大叫冤屈。她认为自己10次经手收受并保管的63万余元并不全是赃款,而是“绝大部分向别人借的”,尽管借钱时她家的存款已经超过400万元,还要一次次几万几十万地向别人“借”。类似这种“借钱”的做法,我们在很多贪官身上都能够看到。 因为当代社会出现了道德塌方,诚信基石动摇,所以,“借钱”成为生活中最难的事。在这样的背景下,有权有势的官员及其家人却“借钱”容易,不是很值得玩味吗? 可以说,贪官的“借”其实就是一种绿林强盗式的强夺,不过是“借”字好听而已,当然,贪官的“借”毕竟与绿林强盗不同。后者劫掠一光,而后逃之夭夭;前者虽然是“有借无还”,但是出借人绝对不会吃亏,他们往往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而且得到的比“借”出的要多得多。因为,贪官手中有公权力,什么事情不好办呢?所以,贪官“借钱”,一些被“借”者巴不得,有的还想方设法送上门来。王学英所收受的23.13万美元,不就是一位大老板主动送上门的吗? 在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里,借钱只能依靠信用。即使是政府借钱,凭借的也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而不是政府的强权。所以,现在社会上存在的官员借钱容易的现象,不但从侧面说明了腐败现象的严重,更表明官员手中的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恐怕只有当官员和公民一样,只能依靠个人的信用借钱时,我们才能说,我们的社会离真正的现代文明不远了。 谭雄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