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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前限高24米 建后变成30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1:4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王影西 贾青 甘丽)规划部门明确批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也明文规定,严格控制古城墙内、外侧的建筑高度和风格。然而,距古城墙北门段100米左右的西安迎宾大厦,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建起了30余米高的九层大厦。

  昨日,西安市一位姓侯的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刚刚在西安市糖坊街与北大街十字西
北角建设完工的西安迎宾大厦,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违规建筑物。侯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大厦是2002年8月1日开工建设的,今年5月份整体完工。由于该建筑物地处古城墙保护区域,所以规划部门当初在审批手续时,明确要求建设方严格限制楼层高度,总高度不得超过24米,可是建成后的该大厦楼高已达到30米左右,在该区域成为最高的大楼。

  当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此处看到,正在搞室内装修的西安迎宾大厦,的确是周围建筑群中“个头”最高的,地上整体建成9层,比邻居“中祥大厦”高出四层。南头紧挨糖坊街段又加高建成两层的一个房檐,变成11层。据知情人士讲,现在的整体楼高是30米左右,比原规定的24米高度高出6米以上。随后,记者在2003年7月30日西安市规划局审批过的规划图纸上看到这样的内容:违章已建。根据市计投发〖2003〗73号文,经研究,同意按图示位置补办手续,综合楼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局部八层,建筑面积13176.73平方米,要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记者同时查阅《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有关“古城墙及其以内区域的保护”之规定,发现距古城墙100米左右的该建筑,也是在严格限高范围内。

  政府2002年为保护古城墙专门出台政策限楼高,2003年西安规划部门又明确批示将楼高具体控制在24米以内,可西安迎宾大厦为什么会在这样的背景下自长“个头”,增加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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