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内摔伤 医药费对半分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江俊见习记者李林骏李豫龙) 断了腿的金堂淮口人曾俊华躺在中国五冶医院的病床上,终日为医药费发愁。昨日,他无奈地对记者说:“车站的领导提出对半分摊医疗费用,我是做小生意的,哪儿去找钱嘛?” 曾俊华是个工人,他说全家靠他做小生意维持生计。7月27日下午,在荷花池客运站,他和妻子买好车票准备乘车回金堂时,意外发生了。据曾妻说,从售票厅到站台,要经过一
对此,荷花池车站的宋站长认为,车站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该通道在车站大厅内有箭头路标指明。另外,车站曾将曾俊华送到五冶医院治疗,并交纳了住院费等共计5000元。 对此,四方达律师事务所陈宏律师认为,如果车站方没有证据证明乘客摔伤和车站设施无关,就必须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