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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蘑菇又夺一命 卫生部门告诫市民切勿采摘、食用野生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9:27 沈阳晚报
毒蘑菇又夺一命卫生部门告诫市民切勿采摘、食用野生蕈(图)
  继上周发生的误食毒蘑菇造成33人中毒1人死亡的悲剧后,丹东毒蘑再夺一命!8月22日,记者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丹东市因吃蘑菇中毒的陈女士,因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死亡。对此,省卫生厅发出公告,提醒市民勿采摘、食用野生蕈。

  毒蘑菇夺人性命

  当日上午,记者从医大一院了解到,该院于21日晚上又接诊两位丹东误食毒蘑的患者,一位是56岁的陈女士,另一位是凤城的于女士。据了解,陈女士和老伴一起吃的蘑菇炒肉,老伴吃得少躲过了一劫,而陈女士却因食物中毒抢救无效于22日死亡。

  丹东凤城的于女士一家三口吃的是自己在山上采摘的白伞菇,俗称“鸭蛋清”。发病后,父亲最重,消化系统受到严重损害,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在,经过解毒处理,三口人基本脱离了危险。

  据肾脏内科李德天主任介绍,这种蘑菇在北方多见,特点就是一根长杆顶着一伞状蘑菇帽儿,呈白色。它们中有毒的很多,且毒性大,对人体的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都有严重损害。

  卫生部门紧急公告

  辽宁省卫生厅就此发出公告。公告中说,每年夏秋季节,是各种野生蕈生长季节,也是误食野生毒蕈中毒的高发季节。特别今年我省雨水偏大,适宜各种野生蕈生长,误食野生毒蕈中毒机率可能加大。野生蕈是否有毒公众难以识别,常因家庭误食而中毒,以散发为主。毒蕈毒性非常强,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一般分为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脏器损害型、日光性皮炎型五种类型,其中脏器损害型最为严重,死亡率极高。在此,辽宁省卫生厅提醒公众勿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蕈,以免发生误食中毒。

  本报记者李靖实习生承放记者电话:888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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