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违规放贷 1.395亿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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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9:55 每日新报 | |||||||||
检察机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首起案件审结宫伟焦海梅陈善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焦海梅陈善来】本报曾经报道的“亿元贷款诈骗案”又有新进展,负责审核、发放这笔巨额贷款的某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和该行信贷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身为银行主要领导和信贷员在没有清楚了解申请贷款企业的具体情况,甚至在明知企业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贷款致使银行1.395亿元贷款被骗。昨天,本市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原系某银行开发区支行行长。犯罪嫌疑人郑某,原系该银行信贷员。本市开发区某公司于1999年下半年通过崔某某在某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贷款,该公司用伪造的1999年 5年期凭证国债做抵押,目前,该公司所贷的8950万元人民币全部逾期。2004年底,该公司所属某置业公司贷款5000万元到期后,该置业公司使用虚假的本市某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办理了该笔贷款的展期。身为支行行长,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和信贷员郑某在对该公司以及该集团所属某某置业公司经营状况,企业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贷款大开方便之门,贷款前不去企业考查,贷款后不去企业检查,甚至明知企业没有真实贸易背景贷款而随意签批同意贷款,结果导致两家企业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以贷款形式诈骗某银行贷款1.395亿元人民币行为得逞。崔某某和郑某办理上述贷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银行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触犯了我国《刑法》,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