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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献血救大出血产妇反招致医院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24 云网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手术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那名医生献血救病人,没想到此举竟招致医院受罚。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私自采血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

  医院采血救人受重罚

  今年的6月8日,当日上午,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为一名叫阮怀莲的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因子宫收缩乏力,大出血不止。下午1点多,医生向她体内输入了1600毫升悬浮红细胞后,阮怀莲仍出血不止,有临床输血指征,为此,在四处为阮怀莲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妇产科手术医生卢新华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怀莲转危为安。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医德,不仅感动了患者和家属,还感动了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正当医院准备对卢新华医生进行表彰之际,6月16日,有群众向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举报,称东川区人民医院违法采供血。

  法监处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医院如实作了汇报: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16日,医院共为7名急性大出血危及生命的患者进行了临床应急用血,共对19名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在采血及输血前两次检测乙型肝炎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为阴性的条件下,共采血6200毫升,分别输给患者,并有6名患者因此获救。医院还称,在7例应急用急抢救病例中,每例他们都事先请示过东川区卫生局并征得同意,其中还有5例他们已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报东川区卫生局备过案。

  据介绍,在接到东川区人民医院及东川区卫生局的相关汇报后,由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云南省卫生监督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亲赴东川对此事进行调查,认为东川区人民医院无采供血许可证,为患者进行采供血的行为属非法采供血,并于6月份口头通知东川区人民医院停止非法采用血行为、进行整改、不准表扬卢新华医生,听候处理。

  据了解,日前,云南省卫生监督所代表省卫生厅正式向东川区人民医院下发了《处罚预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决定对医院处予6万元的经济处罚,如医院没有举行听证的要求,处罚将生效。

  东川区医院:有质疑但仍接受处罚

  记者调查采访此事的过程中发现,从医院领导到医生护士,甚至普通市民,不少人对省卫生厅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心存质疑的,那么,他们质疑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又是什么呢?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称,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后,采供血管理被进一步规范,但在2004年9月份以前,东川区人民医院都属昆明市血液中心的一个采血点,不仅在东川采血,还负责采寻甸县部分农村的血,采集到的血液一部分医院留用,另一部分供给云南省中心血站。东川区人民医院共有7人经过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I类培训合格,持有采供血许可证,其中3人就职于医院输血科,医院具备科学、安全采用血的技术和实力;2004年9月,省市卫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东川区没有血站,区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采血,临床用血须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2005年3月,东川区卫生局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统一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

  区人民医院的这位领导说,2004年9月接到通知后,他们大多数时候都严格按照上级的通知实行临床用血,但一直以来,昆明血液中心只提供给医院悬浮红细胞,不提供血浆给医院,导致临床用血得不到满足,出现了危重病人急需用血的时候没有库存血的困局,如果要到昆明拉,来回要耗费近5个小时,根本来不及,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只得自己采血救人。

  医院的这位领导认为,医院每次采血都是为了救人,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乱收费,因此医院的出发点是好的。此外,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关于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的相关规定也明确规定,医院在下列几种情形之下,可临时采用血:(一)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二)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三)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10日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院的这位领导说,东川就是属于边远地区,且也没有血站,因此他们医院为救病人采血的举措是有依据的,并非非法采血,而且他们每次都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针对省卫生厅的做出的处罚决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虽一再说:“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我是不服这样的处罚的!”但尽管有这样的想法,区医院还是决定接受处罚。近日,记者到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时,正好碰到了东川区人民医院的院长,当被法监处工作人员问及来此的目的是否是对处罚有异议时,该院院长说:“我们接受处罚,不申请听证了,我们只是想来问问下一步还需要我们做什么。”

  原本说好接受记者采访的卢新华医生也因此改变了主意,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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