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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房子位公证过户遇阻 儿子被迫告了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28 龙虎网

  【龙虎网讯】爷爷、奶奶生前立下遗嘱,言明将房屋赠与孙子,不想两名老人百年后,手握遗嘱的孙子却无法顺利将房屋过户。他迫不得已将自己的父亲连同姑姑、叔叔一块告上了法院。

  提起这场官司,张林有些无奈,他说:“真不想打这场官司,如果当时能公证一下,什么事都役了,现在连我爸爸都给告了。”据张林介绍,位于本市柳叶街某单元501室的房屋
原是公房,后来他出资,以爷爷张宇鹏的名义买了下来,并以爷爷的名义领取了产权证。爷爷有两子一女,为了避免日后生事端,爷爷、奶奶于2001年12月25日分别立下遗嘱,言明,待其过世后,将自己的产权部分遗赠给孙子张林享有。之后,两位老人相继去世。

  本以为有遗嘱在手,产权过户会很顺利,哪知,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张林说:“我怎么也没想到,姑姑、叔叔都承认房子产权归我,可当我请求他们到公证处办理继承遗产公证手续,以便变更房屋所有权证时,却遭到姑姑的拒绝。”

  2005年5月,张林将爸爸张爱军、姑姑张云、叔叔张海告上了秦淮法院,要求确认爷爷、奶奶所立遗嘱合法有效、产权归张林所有。

  庭审中,张林的父亲张爱军首先表态,“张林所说的都是事实,他的请求我没有意见。”而同样身为被告的张云、张海显然有些不满。张云说:“我对父母所立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没有看法,但没有什么法雒规定我有义务要协助他去办理产权过户,是他当时没有办理遗嘱公证,才无法过户,和我们没关系,现在告我是没道理的。”

  叔叔张海也表示,他对两位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异议,他尊重老人的意愿,但是,他没有任何义务去协助张林办理任何手续。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张字鹏、吕凤珍自愿请他人代书遗嘱,且所立遗嘱形式、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对该遗嘱的合法性、有效性,法院予以确认。在张宇鹏、吕凤珍所立遗嘱中。自愿将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由张林一人继承,两人现已去世,其所立遗嘱已经生效,原告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判决张字鹏、昌凤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房屋产权归张林所有。(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陈菲 秦研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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