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仪仗队索赔24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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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大队最终将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仪仗队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名称权,并将该公司制作的宣传画册、光盘、挂画全数销毁,赔偿经济损失248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9时30分,在开庭半个小时后被告方仍没有到庭,法庭决定缺席审理。“他们将仪
被告在答辩书中表示,他们曾经和军需装备研究所签订了合同,被告生产的将军佩剑由军需所监制,因此其行为是合法的。而装配研究所证言表明,他们曾与被告公司签订过一年合同,负责监制佩剑,但合同已于2002年3月31日到期,之后生产的配件及步枪与研究所没有任何关联,他们保留追究该公司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被告公司涉嫌侵权的“将军佩剑”、“红色八一步枪”的销售范围遍布全国,枪和剑已各生产了8181件。而按照每件3800元来计算,销售额在6000万元左右。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