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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雷管首配“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韩金星)从昨天起,本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民用爆炸器材生产和销售的专项执法周。同时记者获悉,本市目前已经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为炸药和雷管配备惟一身份识别码的做法,一旦爆炸物品外流,可依据这个识别码迅速分辨出其生产厂家、流通环节。

  据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从业单位
是否超品种、超能力生产销售民用爆破器材,是否严格执行合同鉴章、购销合同、出入库登记等各项管理规定;各类危险品的存储、发放、使用和日常保卫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以及对突发事件紧急处理能力和措施。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民警介绍,为了加强管理,炸药及雷管出厂前都被严格要求贴上条形码贴纸,上有各自编号,其前3位是生产厂家的编码,其后的数字则分别代表着生产日期、生产线等关键内容。当炸药出厂后,经销部门通过对条形码的扫描,将炸药的流向进行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备案,一旦炸药发生丢失、被盗抢等问题,警方通过条形码可以迅速查清炸药的整个流通过程。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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