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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不忠 勒索“情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49 今晚报

  本报讯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男子便多次威胁另一男子,向其勒索财物。河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日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武某,45岁,系本市无业人员。武某怀疑其妻齐某与被害人杜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于去年2月13日与妻子离婚。在此期间,武某多次威胁被害人杜某,向其勒索财物。当月6日中午,在本市河东区六纬路一家咖啡厅内,武某持刀将杜某左肩背部捅伤。当月23
日,离婚后的武某又以不给钱就迫害杜某家人相威胁,在河西区某商场旁的工商银行内,敲诈杜某人民币5万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后武某再一次威胁杜某,杜某终于忍无可忍,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12日,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进一步侦查成案。

  庭审中,武某对主要犯罪事实不表示异议并表示认罪,但辩称5万元系杜某及其前妻应给其的钱。武某的辩护人则提出,武某此次犯罪事出有因,系出于义愤所为,并提出案中涉及的人民币5万元并非犯罪所得,故本案系犯罪未遂,提请法庭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目无国家法律,以暴力及语言威胁为手段,勒索他人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武某及其辩护人当庭所提辩解及辩护意见与事实相悖,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徐蕊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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