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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无辜被抓,警方:将彻底调查误抓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57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实习记者叶子青本报于8月20日在A7版报道了安徽在宁打工仔张殿文,因为当地警方上网追逃资料张冠李戴,结果导致其无辜被抓的消息。从张殿文排除嫌疑被释放至今已经近一个月,这么长的时间内,安徽阜南警方并没有因自己过错向张殿文表示歉意,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张殿文昨天无奈地问记者,难道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为自己讨要一个说法吗?

  上级单位表态要彻查

  记者昨天与阜南县公安局的上级单位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阜阳市公安局信访科魏科长告诉记者,张殿文的事情他是在接到记者的传真后才知道的,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但魏科长表示,接到传真后他就向阜南县公安局了解了情况,根据了解所得,当年农村地区办理身份证很混乱,不少居民的身份证号码都是重复的,可能就是因为这点的疏忽造成了张殿文事件的发生。魏科长称将会认真对待这起事件,彻查到底。他表示,如果阜南公安机关在处理网上通缉杀人嫌犯过程中,确实出现了错误,给张殿文造成了损失,阜南警方一定会对张殿文作出赔偿,并郑重道歉。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那份错误的追逃资料已作修改,张殿文的照片已经从公安网上撤下,换上了真正嫌疑犯张汉龙的照片。

  律师说法

  就张殿文一事,记者采访了几位律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南京益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汉舢律师表示,张殿文因为是在南京被公安机关留置侦查,他可以在南京起诉阜南县公安局行政侵权。因为阜南县公安局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上出现了错误,给张殿文的生活、名誉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他可以要求阜南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张钺律师和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刘芳律师则表示,张殿文可以到自己家乡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阜南县公安局将没有犯罪事实的张殿文作为在逃杀人嫌疑犯在网上通缉,是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张殿文应当先向阜南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张殿文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他可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截至记者发稿时,张殿文打来电话称仍没有接到阜南警方的电话。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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