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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盗车母窝赃 一家三口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2: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8月23日消息(记者辛如记通讯员张胜利)女儿沈梦和同居男友杨磊为了孝敬母亲及发财致富多次盗窃他人的电动自行车,母亲沈玉芬则出于爱女心理,就多次替女儿保管其盗窃来的自行车。而沈玉芬的干儿子范某发现干妈替沈梦两人保管其盗窃来的自行车后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2005年8月22日,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女儿沈梦、准女婿杨磊盗窃、母亲沈玉芬窝藏赃物的犯罪案件在法院审结,被告人杨磊、沈梦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分别并处罚
金1000元;被告人沈玉芬被法院以窝藏赃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而沈玉芬干儿子范某“大义灭亲”的义举则受到了办案民警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表扬。

  现年26岁的沈梦系郑州市金水区无业人员。不久前,沈梦和郑州市无业人员杨磊相识后在一起同居生活。因见母亲沈玉芬上下班骑自行车比较辛苦,自己两人也缺少经济来源,便起了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来发财致富的邪念。2005年4月间,沈梦伙同同居男友杨磊预谋后,窜至郑州市国棉一厂西一街3号楼下,将受害人李某停放在此的一辆“安琪儿”牌电动自行车(经估价价值238元)盗走。2005年4月17日晚上21时许,沈梦又伙同杨磊窜至郑州市中原区火电二处家属院一棋牌室门口、将葛某放在此处的一辆“苏杰”牌电动自行车(经估价该车价值1214元)盗走。当晚,沈梦将上述两辆电动自行车存放在母亲沈玉芬在中原区冉屯村的祖房住处。并将其中一辆自行车孝敬母亲,让其留着使用。沈玉芬明知该两辆电动自行车是沈梦、杨磊盗窃的赃物,仍积极予以窝藏。当天晚上,沈玉芬的干儿子范某回家发现沈梦、杨磊盗窃的电动自行车后,有法律常识的范某就多次劝干妈不要替沈梦他们保管自行车,并说沈梦他们盗窃构成犯罪,你给他们保管,属于窝脏犯罪。而爱女心切的沈玉芬则回答说“我又不去偷,怎么会犯罪,沈梦他们又没有地方放车。”表示要帮助沈梦、杨磊保管自行车。看见干妈不听自己的劝告,范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5年4月25日,沈梦、杨磊、沈玉芬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沈玉芬干儿子范某“大义灭亲”的义举则受到了办案民警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赞扬。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磊、沈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进行盗窃,侵犯公民合法财产,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沈玉芬明知是盗窃的赃物,仍积极予以窝藏,其行为已构成窝藏赃物罪。被告人沈玉芬归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杨磊、沈梦,属于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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