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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电视机提货变碎片 民航运输规定易碎品必须货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彭卫报道:一部价值9990元的电视随机托运到了上海就变成了一堆碎片,邓先生为此气愤不已。但是南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先已经提醒过旅客,但是他坚持不用货运而要用托运。

  据悉,前日邓先生计划乘坐南航的cz3595航班前往上海。早上6时,他到达白云机场的全球通贵宾室,要求贵宾室工作人员帮他办理相关的登机手续。机场工作人员告诉邓先生,
按照行规,他所携带的电视机不在托运范围之内,南航方面拒绝他随身托运,必须转用货运运抵上海,要求他交800元的货运费用。

  邓先生表示,按照民航规定,每个旅客可以携带免费行李20公斤,他们两个人可以携带40公斤免费行李,而他的电视机正好重40公斤,没有理由拒绝他托运。当他要求南航出示有关行规时,南航换了三个负责人都无法出示一个文字规定给他看。

  在邓先生的再三要求下,南航最终在登机前同意邓先生行李托运,前提是要邓先生买保险为自己的电视机提供保障。邓先生最后按8000元货物的标准买了保险,他告诉记者,这是航空公司所能提供的最高保险。

  到了上海后,邓先生匆匆带着电视机赶到了展览厅,可是到达展厅打开包装一看,电视机竟变成了一堆碎片。

  南航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中国民航旅客运输规则》,易碎的电视、电脑、空调、冰箱等电器均不允许托运,必须要走货运渠道,如果旅客坚持的话,通常他们会要求旅客签署免责条款或者自买保险,但是保险的最高额也不是邓先生所说的8000元。他表示,由于电视机经过白云机场、南航、虹桥机场、展览会场等多个环节,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已经无法追究了。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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