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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新标准拟提前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市政协委员建议,严格考核在广州投资的汽车制造企业,制造普及环保汽车

  本报讯记者孙朝方、通讯员彭宇报道:目前,广州市已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拟提前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机动车第III阶段排放标准。昨天,广州市环保局答复市政协委员黄铁城等的有关提案时透露,对落户广州的外商投资汽车生产项目,广州将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市政协委员黄铁城提出,有关资料显示,广州每年大约制造生产80万台汽车或内燃机,这些汽车排出的废气将直接进入空气,污染环境,因此保证汽车制造企业从开始投入生产时就达到较高环保要求,是减少汽车污染,实现广州“青山绿地碧水蓝天”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政府应行使职权来控制汽车污染。

  由此,黄铁城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时设立一个较高的甚至是超前的环保标准,严格考核准备在广州投资的汽车制造企业,要求其使用可回收物料之外,更要其生产及使用环保引擎(例如国外正在使用的电动和内燃机混合引擎),以保证这些企业所生产的汽车及发动机,不影响广州市空气质素。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答复,制定和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是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有效手段。今年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轻型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W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III,W号排放标准,等同欧洲III,IV排放限值),轻型汽车III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广州市已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拟提前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机动车第III阶段排放标准。一旦获准,届时对在广州入户的新车,其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第III阶段排放标准。落户广州的外商投资汽车生产项目,都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并经国家批准,其生产的汽车尾气排放也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并以此达到具有辐射全国的汽车环保效应。答复表示,广州将逐步实施较为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促使汽车制造企业研制、生产出更环保的汽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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