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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力帆状告隆鑫“篡位” 向隆鑫索赔4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6:2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23日消息(记者刘湛实习生赵映)力帆指责隆鑫对实力和排名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私下“篡夺”自己多个排名第一的荣誉。记者昨天获悉,重庆市法院于本月向被告隆鑫控股和隆鑫集团方面发出开庭传票。9月19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

  据了解,力帆在起诉书中称,在2002年—2005年期间,隆鑫通过网站、招聘广告等形
式进行虚假宣传,对力帆造成严重影响。在客观上给人造成“隆鑫出口连续第一和重庆民企第一”、“力帆实力不如隆鑫”的印象,且该行为使广大消费者受欺骗,在购买摩托车等商品时,在力帆和隆鑫之间作出错误的选择,使力帆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力帆在诉状中要求隆鑫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并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00万元,承担原告调查产生的费用83270元,还有一切诉讼费用。

  “这起案件我是第一次听说。”昨天,隆鑫集团对外宣传人士曾光庆表示,他认为隆鑫不可能作出虚假宣传。而力帆代理方瑞海律师事务所赵一岚表示,详细情况开庭时自会揭晓。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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