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赖账卖淫女称要告强奸被其掐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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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1:0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田亚民记者吴新星报道 “你不给我钱,我就告你强奸”,这一句话触到了王某的伤处,曾因强奸被判刑13年的王某便将对方掐死。 准备抛尸的他却因为背不动尸体,将尸体随便扔到了居民楼外的空院里后被人发现。
昨天,记者从和平公安分局了解到,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7月18日清晨5时许,和平区民富小区内一个老人出门晨练,可刚走出不远,就看到一个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老人跑到北道口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到案发现场,经勘察这个身穿白色休闲服的中年女子已经死亡多时了。 和平分局孙晓川副局长带领刑侦人员赶到现场,认定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是一起杀人抛尸案。 19日中午,死者的身份确定了,是34岁的高某。民富小区内的住房是其2001年花5万元购买的,与高要好的几个女子反映16日晚上还看见高。而警方还从洗浴中心了解到,曾有一男子在消费后无钱付账,高与其用信用卡去取钱,回来却说密码不对卡被吞了,钱没拿到手。 警方立刻将目标放在这名男子身上。经查,该人姓王,今年46岁。曾因盗窃被教养2年,因强奸罪被判刑13年,因伤害罪被教养2年,因嫖娼被教养1年6个月。王某的住处离现场十分近,经勘察王的住处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经过10天的侦查,警方在一家麻将社中将王某抓获。经连夜审讯,王某承认了自己杀人抛尸的经过。原来,王某与高某认识后多次在一起过夜。 7月17日中午,高再次到王的住处找他要钱。王某便对其进行了安抚。高某说:“你不给我钱,我就告你强奸。”就因这一句话王某将高某掐死在床上,并抢走了她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