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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取得丈夫包二奶证据 闯民宅捉奸拍摄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2: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丈夫王勇提出离婚后,妻子吴红为了取得丈夫在外“包二奶”的证据,带人前往“捉奸”,并拍摄了他们的裸照。不料吴红的这一行为却惹来官司,第三者李莉以其行为侮辱人格、侵犯隐私权为由,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交出拍摄的全部照片及底片并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昨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宣判。

  原告:她强拍裸照侵犯隐私

  据李莉称,今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她与男友王勇在租住的房屋内就寝时,吴红与他人一起踢开房门,辱骂她和男友。“我当时没穿衣裤,他们抢我的衣服和铺盖。”李莉非常气愤地说,对方不仅不让她穿衣裤,还对她拍照。直到接警的民警赶到,吴红等人的行为才被制止。吴红等人在甩下一笔钱作为对踢坏的房门、家具的赔偿费后,带着照片扬长离去。

  事发第二天,李莉就一纸诉讼将吴红告上了法庭。她认为吴带人夜闯民宅,强行拍摄她的照片,将她的隐私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严重侮辱她的人格,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给她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李莉请求法院判令吴红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交出拍摄的照片及底片公开道歉。

  但是在诉讼中途,李莉得知吴红居然将她的照片到处散发!她随即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吴红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被告:“第三者”毁我家庭幸福

  “第三者毁了我幸福的家庭!”说起此事,吴红潸然泪下。据她讲,她与丈夫曾经非常恩爱,上初中的儿子也很懂事,一家人十分幸福。虽然夫妻俩确实因生活琐事偶有纠纷,但尚未影响到两人感情。但是从2002年起,丈夫就开始对家庭不关心。经过打听,吴红才知道丈夫竟然在外面“包二奶”。为了顾全家庭,她也曾苦苦哀求,希望丈夫回心转意。可两年前,丈夫居然离家在外租房与第三者居住,彻底与她分居。儿子受不了打击,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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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一直盼望丈夫能幡然然悔悟的吴红突然收到了法院送达的

离婚起诉书。这让吴红彻底失望了。为了让有过错的丈夫在离婚时付出应有的赔偿,吴红终于决定自己“捉奸”找证据。在接到法院开庭审理离婚传票的当晚,吴红便邀来自己的亲友,带上照相机强行闯入了李莉的租住房。

  强闯民宅侵权

  随后,吴红将这些照片作为证据交到了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法庭审理时,王勇认可了这些照片,表示愿意赔偿吴红。经审理,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同时判令王勇赔偿吴红精神损害金3000元。吴红向李莉赔礼道歉;驳回李莉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庭审理认为,从吴红对照片的使用情况看,她拍照的目的是为证明丈夫与他人

同居的事实。吴红主观上没有披露李莉隐私的故意,李莉没有证据证明其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宣扬。并未造成李莉社会评价度的降低,故吴红的行为不属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同时,李莉未穿衣裤亦不是吴红的行为所致,故吴红的拍照行为不构成对李莉的侮辱。

  但是,未经第三者“李莉”许可也无法律的授权带人强行进入对方的住宅,扰乱了对方的生活安宁,该行为侵犯了其的隐私利益,构成侵权行为。据此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我不道歉我要上诉

  昨日下午5时许,吴红的表姐突然给记者打来电话。“对于这个判决,我们很不服气!”吴红表姐说。

  “我不服,我要上诉。”在电话里,吴红的声音有着屈辱和气愤。她告诉记者,她认为自己离婚取证是合法的。既然合法,崇州法院就不该判决要她向“二奶”“公开赔礼道歉”。她非常坚硬地表示:“我是最大的受害者,我绝对不会向李莉赔礼道歉!”

  对此,崇州法院了解此案情的工作人员说,虽然吴红的遭遇令人同情。她为了取证不惜私闯民宅,但她的行为确实有过错。如果吴红仍然对此案心有不服或疑虑,可以向中院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向明 本报记者 周滔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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