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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万日元放进他抽屉就没了 巨款失踪好友反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次普通的人际交往,却引发出一宗离奇的民事纠纷———南京某公司员工李民将39万日元装进信封,存放在室友宋志强的抽屉里。蹊跷的是,在门锁、抽屉没有任何被撬痕迹的情况下,39万日元却神秘失踪了,且在失踪前宿舍仅有李民一人居住。李民苦觅无果,无奈将室友告上南京市秦淮法院。

  案情回放

  39万日元存放舍友抽屉

  李民、宋志强两人和另一同事陈辉曾同住在单位宿舍,彼此间无话不谈。今年4月8日,李民结束了在日本为期一年的研修后回到南京,宋志强及其女友、陈辉还一起为他接风洗尘。然而不久之后,李民却与宋志强对簿公堂。

  据宋志强介绍,4月8日下午2点30分左右,从日本归来的李民回到宿舍。他拿出了39张日元,每张面值1万元,清点后将这些日元装在信封里。随后,李民揣着39万日元去工商银行兑换,却被告知只有中国银行才能受理外汇兑换业务,因此李民又把信封带回了宿舍。李民提出把钱放在宋志强的抽屉里,于是宋志强就把抽屉打开,李民随即将信封放进去,然后宋志强重新锁上。

  为何将钱放进宋志强的抽屉?李民说,他去日本前,因找不到自己抽屉的钥匙,曾将工资存折放在宋志强处保管,而这次也就将装有日元及护照的信封放在宋志强的抽屉里。

  记者采访获悉,李民将信封放进宋志强的抽屉时,当时谁也没有打开信封清点钱。谁知,8天之后,“放抽屉里”的39万日元竟然不翼而飞。

  抽屉完好日元神秘失踪

  据宋志强介绍,4月16日早上,李民打电话给他,让其回宿舍开抽屉拿钱给李民,结果打开抽屉后发现钱已经不在了,而信封还躺在抽屉里。此时,宿舍门和抽屉的锁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从4月8号到16号期间,一直只有李民住在宿舍里。同时在这期间,抽屉也就被打开过两次:一次是李民让他开抽屉拿身份证;还有一次是他独自打开抽屉放数码相机,而这两次,他均看到了信封。

  李、宋两人于当日下午去报案,但派出所没有受理。回来后,宋志强提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赔偿李民3000元人民币,李民当场拒绝。李民提出让他承担70%的责任,即需赔偿2万元人民币,但宋志强表示数额较大无力承担。

  庭审激辩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李民将昔日好友告上了法院,要求宋志强对39万日元神秘失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日前,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双方围绕着信封中是否确实存有日元、日元到底何时失踪、保管关系是否实际成立等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结束后,当事双方都不无遗憾地表示,原先彼此的关系都处得不错,现在却要闹上法庭,这种状况谁都不愿意见到,他们彼此都盼望法庭能尽快下个判决,好早日了结此事。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争议焦点

  焦点一:

  信封中是否确有日元

  李民认为,他是将39万日元连同护照一起放进信封的,虽然出去兑换未果,他还是将钱放进信封。

  宋志强认为,他们只在4月8日,李民去银行兑换日元前才见过钱,从银行回来后李民没在他们面前再次清点过日元,因此并不能确定信封中有钱。

  焦点二:

  保管关系是否实际成立

  至于保管关系是否成立,双方更是有巨大的争议。李民认为,自己将钱交到了宋志强手中,就等于已经赋予了保管意义,保管关系成立。钱在被告保管期间丢失,是被告的重大过错。

  宋志强则辩解道,原告是在找不到抽屉钥匙的状况下才用了自己的抽屉,李民从未明确告知过由他来保管,再者他也没有在宿舍实际居住,因此无法担负起保管的义务。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宗一多 周文丹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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