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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哥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4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8·4”洞头特大交通事故案有续闻,肇事司机叶维平日前被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8月4日上午8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叶维平驾驶制动不良的浙CJ2697出租车,从洞头县北岙镇三盘擂网岙驶往北岙城区方向,左转弯进入洞头大桥南侧三叉路口时,不按规定让行,与从北岙驶往元觉方向的浙CB165警车发生碰撞,致使浙CB165警车从引桥左侧坠落后
翻入大海,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警车内7位洞头县检察院因公务出差的干警6死1伤。

  8月11日,洞头县公安局将该案提请洞头县检察院审查批捕,出于回避事由,温州市检察院指定将该案由瓯海区检察院审查办理。该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叶维平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违法驾驶车辆,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朱松亭杨献勇黄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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