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毕业女大学生卖10年日记给弟弟办婚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5:4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大学毕业后没有赚到什么钱,弟弟又即将结婚,近日,一名感到愧对弟弟的女青年做出了一个决定:将自己记了十年的日记卖掉。把这笔钱给弟弟结婚用。 法律系毕业生当操作工 昨天上午,记者在中山北路48号院内见到了25岁的黄璐(化名)。她是个瘦小的姑娘,
2003年9月,因为父亲得了重病,黄璐辞掉了工作回老家照顾父亲。2004年初,她回到了南京。为了不给家庭增加困难,黄璐没有向父母亲要钱。这以后的一年多内,她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生活,她还在马台街夜市卖过小电器。 十年日记记下人生感悟 黄璐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写日记,到现在已经整整有十个年头了,日记本也用到了第十七本。“日记主要包括3部分,一是高中阶段的学习生活。二是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经历,三是毕业后的人生感悟。”黄璐介绍,虽然她学的是法律,但一直很喜欢文学。小时候总想着将来能当个作家。因此,她将学习和生活中的感受都记了下来。 上学时,黄璐还是个不知愁滋味的小姑娘,日记写得就很浪漫:“宁静的夜,给人以独处的空间。凉风习习送来丝丝凉爽,月夜星辰,点点可见。遥望星空……”父亲生病期间,她的心情很沉重。就写下了感伤的文字:“……父亲已经要靠接氧气维持生命,家里也已经筹不出钱了。弟弟打电话到医院,父亲挣扎着起来,抢过我手中的电话,喘着气对弟弟说:我的好儿子,再帮我想想办法。还差三干元就可以动手术了……”工作以后,体会到生活的艰辛,黄璐的日记就显得很写实:“很多事情,麻木一点反而通了。挨批评了,哪怕是被误批,你都无须申辩控诉,不如埋头麻木。因为在这里,莫名其妙地挨批是很正常的……” 此外,黄璐还记下了自己的感情经历:“……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七年了,不曾忘怀。但是也不再有勇气回头,情到深处人孤独。” 想卖掉日记给弟弟办婚礼 今年5月1日,黄璐回了南通老家。就在五一期间,弟弟和一个老家的女孩订了婚,他们还决定在今年十一期间结婚。对此,黄璐感到很突然。黄璐说,在一个农村家庭,如果有儿子和女儿两个孩子,选择供女儿上大学是不多见的。高中毕业后,弟弟就去了苏州打工,一方面自己谋生,隔三差五还寄钱给姐姐。整个大学期间,弟弟就给她寄了七千多块钱。弟弟的工资不高。一个月也就八九百块钱,自己还要生活,能寄钱给姐姐是很不容易的。对此,黄璐很感动。她曾暗下决心要在弟弟结婚的时候给他一笔钱。 弟弟十一就将结婚,自己工作后也没有存到钱,这怎么办呢?黄璐想来想去,只有将自己的十七本日记卖掉,她开出的价钱是3000元人民币。黄璐解释说,这些日记记载了她10年的经历,有心人足够根据她的日记去写小说。日记中毕竟有些涉及隐私的部分,卖给人家难道不介意吗?对此,黄璐平静地说:“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过去了就算了。”(南京晨报 高文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