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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制造车祸案 诈骗保险理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6:50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顾琼记者袁玮)一名汽车修理工伙同他人,私自驾驶由客户送来修理的轿车,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从而诈骗保险公司钱财。前天,虹口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吴玉勇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10月28日凌晨,吴玉勇与他人结伙,在团结路近密山路处由他人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故意撞向吴驾驶的一辆奥迪牌轿车。经责任认定后,吴等向负全责的桑塔纳轿车投保
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诈骗该公司理赔款1.6万余元。吴玉勇还曾与他人结伙用类似方法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但均因理赔手续未办好而未领取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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