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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一名派出所长在询问时将村民殴打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22:17 央视

  甘肃平凉一名派出所长在询问时滥用职权,将一名村民殴打致死,8月24日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这个案件。

  演播室主持人 翟树杰

  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

  自去年5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重点瞄准了五类重点案件:即重大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和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一起发生在甘肃省平凉市的暴力取证致人死亡案件。

  解说:

  死者叫韩贞录,出事前他的儿子韩爱学在花所乡有一家

摩托车门店,生意还不错,街对面有一个叫陈建康的同样经营摩托车生意。由于生意上的关系两家商店出现了一些纠纷。2004年12月12日晚上,陈建康喝完酒后,来到韩爱学门前。

  陈建康:

  我就不小心把韩爱学的玻璃砸了,就发生了厮打。儿子和陈建康厮打过程中,韩贞录出来劝驾时被打伤,儿子用砖块砸伤陈建康后当晚逃跑,之后一直外逃没有回家。12月14日父亲韩贞录被叫到了花所乡派出所接受询问,两天后便死亡。韩爱学认为父亲是在接受询问时,被派出所所长郑发祥殴打致死,对于这种说法,郑发祥本人是什么态度呢?

  郑发祥 花所乡派出所原所长

  在给韩贞录做思想工作的过程中,两手抱着双鬓,整个头枕摁在沙发的扶手上,睡在沙发上,我就拽着他的肩膀说你坐端。

  记者:

  你没有打过他?

  郑发祥:

  没有。

  解说:

  案件当事人矢口否认报案所说的内容,得知情况后,平凉市高度重视,指示严查案件。由平凉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崆峒区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刻对案件展开调查。

  姚崇平 平凉市检察院渎职检察处处长

  因为这个案情比较重大,我们到区公安局过去以后还召开了临时会议,得出的一个最基本的结论就是韩贞录是被打致死的。

  解说:

  那么从12月13日凌晨,从韩陈两家打架到12月16日韩贞录死亡,三天时间里韩贞录都经历了一些什么呢?

  曹明百 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渎职检察科科长

  我们平凉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专门组成了办案组,对这个治安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查证,排出了治安案件打架过程中,死者头部遭别人殴打致死的可能性,也就锁定了死者被殴打致死发生在派出所。

  解说:

  此时,调查人员找到了一个重要证人——花所乡卫生院院长马凯,在12月14日这天,他曾经被郑发祥叫到派出所给韩贞录做过检察。

  马凯 平凉市化所乡卫生院院长

  检察以后血压偏高,再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后来检察完以后到郑所长办公室,郑所长问我,韩贞录为什么呕吐是绿色的?我回答说是这个人可能是早上没吃东西,空腹状态下吐出来的胆汁、胃液肯定是绿色的。

  解说

  通过大量调查发现,韩贞录在去世前曾经和花所乡一些村民接触过。

  高月琴 村民

  12月15日中午,我和我们村子里两个人赶集,在门口听见他在里面叫唤。因为我们是一个村子的,我就进去,他说所长把他头打了,双手抱着头,说他头疼的很,把他打的吐血了。

  记者:

  说谁把他打得吐血了?

  高月琴:

  说所长把他打吐血了。

  解说:

  此外,还有村民王虎仓及乡卫生院的护士王红梅等七人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听韩贞录在派出所被打的过程。

  王虎仓 村民

  韩贞录在床上就那么斜着躺着的,我们进去以后,他就坐起来坐到床上,说所长把他打了,对着他的头部,左右一顿拳头,用拳头打了几下,最后又把他头部一掌推过去以后,把他的头碰到墙壁上了,当时他就昏过去了。

  解说:

  为使案件的侦破更加及时准确,甘肃省检察院专门派人到平凉督办案件。在平凉市委市政府及甘肃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调查人员找到了一个对侦破案件最关键的证人。

  姚崇平:

  参与对韩贞录调查的民警,他可能知道这件事情真相的可能性比较大,可能是目击证人,我们先后对在场的民警已经进行了三次调查,但是他思想有顾虑,也有包袱,不愿意作证。省院的赵处长和办案人员到平凉来进行指导督办,省院的领导对这位民警反复做了思想工作,经过他认真反复的考虑以后,他自己讲了这么一段话。

  解说:

  经过检察机关反复做工作,在场民警终于打消了心里顾虑,说出了郑发祥击打韩贞录头部的情况,这和法医鉴定得出的结论是一样。

  苏勇 平凉市检察院渎职检察处法医

  综合分析判断,死者韩贞录生前头部遭受钝器打击致死,钝器比如像石头、砖块、拳头还有墙壁、地面,这些都是属于钝器的范围。所以我们认为他是遭受钝器打击造成的硬脑膜下广泛出血而死亡。

  姚崇平:

  (证实了)郑发祥在对韩贞录询问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致韩贞录死亡,后果严重。郑发祥的行为完全符合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在这种情况下,于2005年1月1号,对郑发祥以涉嫌暴力取证立案侦查,当天晚上对他进行了刑事拘留。

  解说:

  那么在2004年12月14日这天上午,在派出所短短的几个小时里韩贞录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侦查人员根据侦查结论讲述了当时的过程。

  姚崇平:

  当时所长把门摊开进来以后,受害人韩贞录就在这个地方坐着,从这抓过来以后,就顶到这个墙上,顶到墙说,他就用他的左拳老汉头的右颞部打了几下,他们面对面站着,打完以后他又左右开弓在两边打,两边打的时候,老汉手是这样吊着,他起来把头就抱住了,所长就用手按着韩贞录的前额在墙壁上碰了几下,碰的时候老汉从这儿就溜下去了。

  记者:

  就站不住了?

  姚崇平:

  对。

  解说:

  之后在场民警把韩贞录扶到沙发上坐下,把他被打掉的帽子重新戴好,而后又去了洗手间,而等民警从洗手间回到办公室发现韩贞录的帽子又掉到了沙发上,随后韩贞录被带到了候问室,不久在候问室晕倒。清醒之后,韩贞录于12月14日当天回到家里,两天后韩贞录在平凉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石列香 韩贞录的妻子

  人都是人,人心都是肉长的,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力这么干!

  解说:

  2005年4月11日,平凉市检察院依照程序对郑发祥提起公诉,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郑发祥无期徒刑。

  宋寒松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

  应该说我们的广大司法人员,广大机关干部总体来讲都是依法行政的。但是也有极少数是简单粗暴,只是为了工作,不依法行事,这样在工作中就出现了一些侵犯人权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解说:

  暴力取证是《刑法》规定的七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名之一。主要是指司法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对证人实施暴力等非法手段。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起到了有利的震慑作用。

  在这次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共查处各类侵犯人权案件1000多起。

  宋寒松:

  这些案件应该说有很多的教训,教训最主要的就是我们头脑中一定要有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再有要切切实实地、真正地把自己作为一个人民公仆来看待。我们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更重要是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使人民能够形成观念,就是保护人权。对这些犯罪我们绝不能宽恕,他也是树立一个我们是什么样的政府,我们是什么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的问题。所以说对于具体案件,我们只要是发现一件就查处一件,绝不姑息迁就。

  演播室 主持人:

  从检察机关查办到案件情况看,侵权案件大多发生在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政权组织、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中。这些部门中极少数人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不强是主要原因。当然也与个别地方预防和查处侵犯人权违法犯罪不利有关。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查处了包括北京密云踩踏事故、陕西宝马彩票案、四川沱江污染案等打击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也希望你根据屏幕上的联系方法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新闻线索。再见。

  热线电话:(010)68579889—196

  电子信箱:ab30@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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