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寻花问柳妻子砍其命根 厮打中丈夫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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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4:4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锦州讯 (记者 叶鸿斌) 愤怒的妻子举刀砍向花心丈夫“男根”,厮打中丈夫身亡。 近日,锦州市中院判处杀死丈夫的邱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丈夫多次找“小姐”
经审理,锦州市中院认定了如下事实: 37岁的邱雨与大她两岁的李强于10多年前结婚,一直在凌海市石山镇居住,婚后不久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2002年,李强与一名“小姐”合开了一家饭店后,经常与其住在一起。2004年9月,李强在石山镇又认识了一名叫晓晓的“小姐”,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 一次邱雨从娘家回来后,发现炕上有女人的头发。李强明确告诉她头发是一个“小姐”的,如果受不了就回娘家。并且此后开始打她,邱雨身上经常青紫。 “干脆拿刀把他阉了” 今年3月26日23时20分,刚进屋的李强对邱雨骂了起来。 “咱俩离婚吧,那女的为了我已经和他丈夫离婚了……”李强说,并当着邱雨的面接听晓晓的电话。 “干脆拿刀把他阉了,省得他再‘扯犊子’!”想到这儿,邱雨到厨房拿着菜刀回到屋里,照李强裤裆处猛砍一刀。厮打中,邱雨使劲拿菜刀划拉,约五六分钟过后,李强躺在地上不动了。邱雨将先前买的一瓶安眠药吃下,之后打电话告知在盘锦的妹妹。次日凌晨2时,当地派出所将邱雨送到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7月1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强在案发起因上有过错,邱雨认罪态度较好,对邱雨依法从轻处罚,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