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民警玩忽职守 戒毒女子被室友暴打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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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09 桂龙新闻网 | |||||||||
几名接受强制戒毒的女性吸毒人员由于生活琐事,与同在一监室的另一名吸毒人员发生纠纷,进而结伙将其殴打致死。负责看管的民警韦某因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鹿寨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韦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自2002年4月开始,被害人陈某(系吸毒人员)与吸毒人员许芳华、张艳秋、韦柳琼、唐新丽、黎丹燕(均已判刑)5人,同在鹿寨县公安局戒毒所4号戒治室接受强制戒毒。戒毒期
2002年5月2日下午5时至5月3日上午8时,系被告人韦某与民警杨某值班,负责监管戒毒人员。值班期间,杨应所长要求离岗外出办案,韦留下继续值班。5月2日晚7时许,张艳秋等5人开始轮流踢打陈。许芳华等人为了掩饰其行为,还在戒治室内大声唱歌。最后,到了当晚12时许,许芳华等人见陈已无力支撑下去,才停止了殴打。在这长达5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韦某虽然在岗值班,但是其没有按值班制度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对4号戒治室内发出的唱歌声不制止,听之任之;没按时巡视戒治室,对戒治室内发生的陈某被打事件不知晓。很快,许芳华等人发现陈某被打后嘴角流血,遂向值班人员报告。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死于颅脑损伤。 今年6月21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韦某犯玩忽职守罪,向鹿寨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是负责监管戒毒人员,但韦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戒毒所内发生了戒毒人员死亡事件,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并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南国今报 杨建林 唐玉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