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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违章 出租车初犯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5 辽沈晚报

  如二次以上违章则按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处罚

  本报讯记者陈微报道从即日起,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包括出租车在内的运营车辆车容不整、车内卫生较差等十项轻微违章行为实行首次不予经济处罚的规定。

  在昨日举行的“构建和谐交通,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上,该
支队公布了这十项轻微违章行为。

  此前,对于这十种违章行为,交通部门将对车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实行这一新规定后,对首次违章车辆不予罚款,但将对司机进行教育。之后,如再次违章还将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不变。

  “我们希望能够以此促进人性化执法。”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的负责人认为,在一些情况下减轻或免除处罚能够体现以人为本。

  这十项轻微违章行为分别是:顶灯无标识、破损或者字迹不清;顶灯夜间不能点亮;车门营运标志字迹不清或者单侧无门标;未粘贴营运价帖或者未按指定位置粘贴营运价帖;不按规定给付票据;不按规定放置服务卡;车容不整;车内卫生较差;准运证未填写驾驶员姓名;准驾证未填写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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