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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四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6 金羊网-新快报

  1.破坏环境,扰乱周边居民的生活秩序,不利于创建适宜居住的城市环境;

  2.不正当竞争,损害正规写字楼和合法商铺这些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

  3.影响市容、交通,从根本上破坏城市的统一规划;

  4.是无证照经营活动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整规办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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