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碰瓷”敲诈街头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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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1:53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李聪金陵晚报记者陶菲 【金陵晚报报道】碰瓷,指在旧社会市井无赖之徒手托一破瓷碗,游逛在街头闹市,以“有钱”的过路人为侵害目标,故意与之相撞,并借机将破瓷碗毁之于地,然后揪住对方口称所毁之碗乃祖传之物,珍贵异常,以此为借口高价索赔。现在南京街头也有这样一群“碰瓷”人,伪造伤痕或者利用已有的伤痕,伺机撞向行驶中的汽车,借机敲诈他人钱财。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下着蒙蒙细雨。市民金先生驾驶一辆桑塔纳3000轿车自北向南自丰富路向大香炉方向缓慢行驶着。由于人车混行,一个男子的右臂与金先生所驾轿车右后视镜碰了一下。金先生刚把车停下,那个年纪在35岁左右的男子拉开车门坐了进来,一张口就是,“你碰了我,怎么说。”然后就径自露出手臂和小腿上的伤痕。可金先生看到了半天,发现这些伤痕都是旧伤,有的地方甚至已长上表示伤痕愈合的痂子,“而且就算是后视镜碰擦,也不会伤到腿呀。”金先生告诉记者。 但那男子表示就是车碰的,而且要求“私了”。协调未果的情况下,金先生报了警。交警二大队民警郑翔在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赶到现场。那名男子看到警察来了有些心虚,但仍然表示私了。民警看到现场只是一个小碰擦,而且最终双方都要求私了,交待注意事项后就驾车离开。 可是此事过去不过1个小时,郑翔在正洪里的另一起小车碰擦事故现场见到了那位“受害人”。所不同的是,“受害人”这次是被一辆无锡牌照的私家车“碰伤”。 “肇事司机”告诉民警,他驾驶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由于天上下雨,车速非常慢,可莫明其妙就有一个男子拉住车子说自己被车子刮伤了,要求赔偿。驾驶员要求报警处理,那个中年男子却死活不肯并且表示,如果私了他只要100块钱,如果报警他就上医院看病,怎么也要花上五六百块。说完他捋起袖子、卷起裤腿展示满身的伤痕。 “肇事司机”正在犹豫间,民警郑翔接报赶到现场,那个黑瘦中年男子一看是刚才的那个民警,掉头就要走,结果被一把拉住。交警调查后得知,该男子姓李,家住华电新村,前段时间骑摩托车摔伤,便由此出来敲诈。目前,该男子已被移交淮海路派出所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司机,特别是私家车主及外地来宁的司机,遇有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122或110报警,通过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责任认定。不要因为怕耽误时间而和对方私了,给“碰瓷”的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