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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贴医疗广告,业主告医院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不满北京某医院在小区内做宣传广告,通州东潞苑小区居民张先生将该医院院长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审理并宣判,张先生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今年69岁的张先生是通州区东潞苑小区居民。他说,北京某医院将广告设置于楼道内的墙壁上,广告不讲社会公德,要求判令该院院长清除广告,并要求精神赔偿3546
元。

  昨天上午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驳回了张先生的诉求。法官说,医院张贴的广告内容为:“早起床、练晨跑,日子长了身体好”等内容,并没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并未侵犯张先生的合法权益,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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