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原市长受贿案开庭 受贿人民币35万、美金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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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兰州市原市长张玉舜因为在担任副市长、市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35万元、美金6万元,25日在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起诉,1998年到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兰州黄河药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2003年七、八月间的一天,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仲瑚,将
法庭上,公诉方和被告争议最大的在第三起受贿行为。根据检察机关起诉,2000年5月间,甘肃大陆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贤友和股东侯兴义,为了取得兰州市第十六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商量给时任兰州市市长的张玉舜送些美元。之后,林贤友交给侯兴义6万美元,由侯兴义送给张玉舜。2000年8月20日,在张玉舜主持下,兰州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兰州市第十六中学由甘肃大陆桥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建。张玉舜表示,当时收受这笔钱时,侯兴义多次表示钱是自己的,并不是任何公司的,而且可以提供几次询问的具体时间地点,并请求侯兴义出庭以当面澄清。但是25日的审判中所有的证人都没有到庭。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8月25日,张玉舜在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新华社记者张锰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