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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公司起诉黄圣依违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12 新京报

  欲讨回40万酬金并索赔50万,黄圣依称对方炒作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因和经纪公司的纠纷,“功夫”女主角黄圣依近期频见报端。就在此时,其代言的一家服装公司又将其告上法庭,诉其违约,并欲讨回40万酬金、索赔50万损失。前日,海淀法院证实此案已正式立案。

  北京真美怡美服饰公司(以下简称真美怡美)称,今年1月6日,他们与黄圣依及其经纪公司,以及北京神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委聘合同》,合同有效期从当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合同约定,黄圣依在合同期内,应为该公司完成包括出席商品宣传活动在内的一些宣传演出服务,为此,该公司支付了折合港币50万元的人民币。但在7月18日,黄圣依没有出席该公司的一次服饰宣传活动,使该公司投入30万元的活动“几乎以失败告终。”

  真美怡美认为,因黄圣依的严重违约,已无法再利用其形象进行任何宣传,《委聘合同》已无履约必要,应当依法解除。

  前天,正在上海拍戏的黄圣依笑称“对方完全是在炒作”,她表示,自己和真美怡美公司的《委聘合同》四方签署的,她和自己的经纪公司、真美怡美公司及其广告代理公司,“为什么要单单把我告上法庭?”

  对于对方所称宣传活动一事,黄圣依称,自己接到经纪公司通知时,由于正在上海拍戏无法请假,她便将此情况告知经纪公司,但她不知道公司是如何和对方沟通的。她表示,对方公司从来没有就此和她直接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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