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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受侵害 自家小区可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何磊 实习生 刘佳 今后,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在自家小区里就可以找到志愿者替自己维权。8月24日上午,莲湖区向荣小区里锣鼓喧天,“陕西省妇联维权志愿者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这里正式启动,西安市6个社区成为试点社区,这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统计,近几年省妇联接待的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投诉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仅2004年一年就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100多件次上升到近3000件次。针对日益突出的问题,省妇联决定组织维权志愿者定期走进社区,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新城区向荣社区、莲湖区红埠社区、碑林区雁北社区、未央区红旗村、雁塔区东姜村和灞桥区永丰村被选为“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全省首批试点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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