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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停车费涨到73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2:33 新京报

  地下停车场涨价后,居民不愿交费并将车改停地上

  ●华普花园

  本报讯(记者 张晓玲)最近,东直门华普花园业主纷纷把车停到地面,使偌大的三层地下停车场内车辆寥寥无几。“停车费一下子从80元涨到730元。”多位居民反映。

  “70年后停车费等于房价”

  昨天,华普花园整栋楼的前后左右都停满轿车。一名保安说,4月份以来地下停车费就涨了,很多业主不愿交停车费,就把车停在地面。

  业主屈女士说,因为停车费大涨,她和保安发生过争执。屈女士三年前入住,“当时承诺停车费是80元。”居民崔先生、李先生也称有此说法。“涨价后相当于一年要交8000多元,按房产期限70年算,停车费跟房价一样。”

  “参考周边楼盘后定价”

  小区开发商负责人常先生承认业主关于承诺收取80元停车费的说法。他称,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的,产权归开发商,当初承诺收80元停车费是因为延期交房,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业主可以要求拿停车租赁费来抵扣。

  据了解,目前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执行的是2002年市物价局下发的326号文件,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一般地下车库和地上住宅属于同一建筑主体,其建筑成本计入住宅开发成本,地下停车位收费是开发商自行规定。目前北京地下停车位收费一般为300元-1000元/月。

  常先生说,今年3月,公司拿到北京市相关部门对地下停车场经营租赁的批复。在参考周边东方银座等楼盘后,确定停车费为730元。

  居民崔先生说,只有明确地下产权归属,才不会发生上述纠纷。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耀忠律师说,根据新发布的物权法草案,居民小区公共面积如在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进行产权归属;如无约定则产权归全体业主。但在此之前,一般地下产权归房产商,由房产商负责租赁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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