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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月饼搭售商品将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3:2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甄真)省工商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销售月饼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搭售商品,各级工商部门从今天开始到9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月饼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以是否存在搭售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各大超市、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具体检查月饼经营者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经营
者是否依法诚信经营,并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经营者是否制售假冒伪劣、“三无”月饼,严格保质期;经营者销售的月饼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并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材料。省工商局特别要求,经营者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方式搭售商品,不得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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