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角如厕费引来150多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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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公厕看守人王某因为2角钱和如厕人蒲某发生争执、抓扯,蒲受伤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王赔偿。最终,王被判赔偿蒲医药费近158元。昨日记者获悉,武侯区法院日前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一农贸市场处有一收费公厕,收费标准为0.2元/人次。王是这个公厕的看守人员。2005年5月5日晚,蒲来该公厕方便,如厕完毕后,王要求
法院认为,蒲和王因琐事发生纠纷,因口角导致抓扯,双方均对纠纷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蒲在争吵中将王的纸巾丢在地上,是事件的导火索。蒲在第一次纷争后再次到王处理论,导致了第二次纠纷。蒲应当对此事负65%的主要责任,王负35%的次要责任,双方按比例分担损失。武法本报记者赵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