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泄私愤诬告两名村干部强奸其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6:2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 南阳市一农民李三为了泄私愤,竟诬告本村两名村干部大白天来到他家,当着他14岁女儿的面,将其妻子强奸。南阳警方经过调查后,认定两名村干部没有犯罪事实,对此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该男子仍到处恶意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诬陷罪被批准逮捕。 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某村农民李三带着妻子、女儿到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红泥
李三对此极为不满,先后6次到有关单位恶意上访。 与此同时,李伟和梁平两人也到公安机关要求追究李三的刑事责任。 直至2005年5月26日,警方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之后,李三的妻子、女儿终于向公安机关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据李三的妻子交代,李家与梁平是邻居,但积怨很深,梁平曾在李家门前挖了个大坑,使李家人出入很不方便。2003年12月10日,村支书李伟来催缴税款,与李家人发生争执,双方产生对骂。12月16日,她和丈夫商量告李伟和梁平强奸她一事,两人商量后,编造了案情。为了达到真实可信,还让女儿出来作证。李三的妻子说:“报案后我就后悔了,想着做得不对,就劝李三别告了。但是李三对我又打又骂,我劝了几次,后来就不敢劝了。他就一直告。” 据李三的女儿交代:“李伟和梁平没有强奸我妈妈。第一次到派出所报案时我作的是假证,都是爸爸让说的,我不那样说,爸爸就打我。” 李三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并以此为由多次恶意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李三被宛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首席记者 郭启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