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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住院”增收门槛费,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58 大连晚报

  日前,我市有关人士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解释“分解住院”增收门槛费,不行!首席记者马野新

  日前,围绕“医疗保险”这一专题,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延安、医疗保险处处长那秀娟、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孙向军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解释。对未切进直播间通过同步热线电话反映的25个问题,直播节目结束后
,将分别进行处理并回复本人。

  住院治疗为何要设“门槛费”

  针对医保参保人员对住院治疗设立门槛费不太理解这一问题,有关人员解释道:“门槛费”又称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即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是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是由医疗保险的管理模式决定的,医保支付分个人账户和统筹住院两部分,为了防止门诊挤占住院或本应在门诊治疗的住院治疗,指定设立门槛费标准。国务院规定起付标准应控制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左右。我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是850元,其中,医大附属一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是5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是300元。起付标准占我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左右,低于我国规定的10%标准。

  “分解住院”是不允许的

  有些医院通过分段住院的办法来增收病人的门槛费,这样的做法对吗? 针对这一问题,有关人员答复说,这种做法是政策不允许的。医保结算办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参保人员结算住院中的花费,这一部分费用由个人支付,余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由医保中心结算。医保中心与医院实行平均人次的费用结算,一次住院,医保只支付一人次的费用。个别医院个别大夫受利益驱动,采取分解住院治疗,一次住院分2次或多次结算,不仅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也加大了统筹基金的支出。这样的问题,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假住院”将进行查处

  对结算指标问题有关人员作出如下解释:依据大劳医字[2000]42号文件规定,结算指标是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办法。对住院参保人而言不存在花多少钱必须出院,也不存在花到多少钱才能出院的问题。另外有市民反映,现在有的医院办理假住院很普遍,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要暗地里到医院检查,加大对借卡住院等问题的管理力度。劳动部门表示,他们正在加大检查力度,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举报电话:83709155。下期《行风热线》节目预告 8月27日,《行风热线》将围绕“广告市场管理”专题,就广告的规范、广告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9月3日,《行风热线》将围绕“教育收费”专题,就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方面的问题,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作者:首席记者 马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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