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实行资格准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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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8:5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左楠)人才中介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市人事局日前出台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后才能持证上岗。 据规定,人才中介服务资格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工作人员所必备的学识、技术、能力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要求。《资格证书》考试定期举行,分
《办法》规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和年检制度。获得《资格证书》者,被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聘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中介服务机构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年检每两年进行一次,逾期不年检的,《资格证书》不再有效。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未参加培训(复训)或培训(复训)不合格的;经其所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之一,不予登记,年检时,按年检不合格,给予撤销资格处理。 《办法》规定,《资格证书》持有者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不得涂改或转让、租借他人使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人才、用人单位和竞争对手的利益。如有以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撤销资格、缴回证书的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撤销资格、缴回证书的,5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证书》考试。 | |||||||||